关于立即执行按当年“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核算的建议 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中人”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但是,2018年底,四川省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会上对“中人”待遇计发新办法有争议,四川省人社厅就暂停“中人”待遇计发新办法的核算,同时也暂停了“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的核算。这是不妥当的。由于“中人”新待遇计发办法的争议问题较多,彻底解决需要较长时间,有可能会长期拖下去,导致许多退休人员长期领明显过低的养老金(按2014年9月计算的养老金),引起了广大退休人员的不满。 实际上,人社厅对于新老办法两种待遇的计算完全可以不同时进行,在“中人”待遇计发新办法有争议时可暂停“中人”待遇计发新办法的核算,但不宜同时也暂停“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的核算。因为“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的核算并没有争议。 2019年的退休人员若拿按2014年9月计算的养老金,则其养老金较低,如能拿按2019年退休“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核算的养老金,其养老金可增加19.22%,例:如按2014年9月计算养老金为6000元的2019年退休人员,可拿到6000+6000*19.22% = 7153元,即多拿1153元,这样,即使没拿到按新办法计算的最终养老金,广大退休人员也会相对比较满意,有益于稳定人心。 建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立即执行按当年“中人”待遇计发老办法的进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核算,并暂按该种方法计算结果发放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能相对及时地拿到自己应得到的相当部分的有所增加的养老金。同时发给该退休人员一份说明,说明“现在是如何计算的,以后新办法明确后还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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