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陈明容,女,现年50岁.1987年3月在达州市新兴煤炭工业公司做临时工,一直都在此厂干,先后干过砖厂、矿泉水厂,92年厂领导却将她安排在标件厂上班,后又在饮料厂、伙食团上班,93年5月经厂领导考核转为正式工.此后该厂效益直线下滑,95年没再上班,2005年厂矿破产改制,职工买断工龄.2016年3月我们去办下岗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其中破产清算组(三人)的兰姓人员,没等我夫妇俩开口,就倒还抢先告状,高声叫嚷:"92年你在标件厂外资企业上班,没造工资表(实际是计件工资,自己做自己挣,发了工资的;否则是剥削,违反劳动法.),所以这六年临时工工龄没有?"干什么活,做什么工种,完全是领导人事部门安排的事;至于工资表纯粹是会计科财务人员的事.对此完全不该受害者陈明容来承担,您们还给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要你们负责!从2016年一直到2020年1月,破产清算组的曾、兰、陈三人,其中曾姓人员就是当年的财务人员.今年4月曾姓人员将陈明容87年—93年所有的工资表,包括92年1—2月的烤火费等补助都提供给了通川区人社局养老保险股,负责该股的卢股长却一直压着不办.今年5月该股已将当年原厂与陈明容上班有关的工作人员召集拢来,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完全属实,5月27日下午三点,我夫妇俩专门到通川区人社局养老保险股,给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说了我家的特殊情况,好多年都含冤在身,失的失业,下的下岗,多年都毫无收入,上有岳母张述珍七十多岁患直肠癌,每年都要化疗花钱;岳父陈跃科高血压;独子连小崴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书都读不下去,活不了了,都是冤狱害我的;可卢股长还是一直卡脖子压着不办!我亲口给他说了,"还在扶贫,全面小康,就是别人辛辛苦苦劳动了的,该得的都不办呢?"我不禁要质疑他们此举的动机用心不纯,内幕有不正之风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想抹杀毁灭她的几年工龄相关证据,难道要将陈明容等类似下岗职工的临时工六年连续工龄拿去卖钱不成?陈明容反映她的初中毕业证原先在档案里,现在也不见了.工资表被清算组财务人员一手把控,却倒打一耙,要陈明容把她的工资表拿出来,否则不予认可,岂有此理?关系户比陈明容后上班好多年,却拿钱办了特殊工种证,就可以多算工龄,45岁就退休,还多得工资!这是不作为,该办的不办,还拖好久,等米下锅!望通川区人社局和相关部门领导以人为本,关护民生疾苦,体恤民情冷暖,按有关国家政策予以恩准办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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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6月29日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