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即:宿迁市沭阳县委原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赵峰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徐州市新沂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树兵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徐州市新沂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树兵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高兵充当涉恶集团“保护伞”案件,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崇安寺派出所原民警李枞洲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重拳出击,查处了一大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屡屡被曝光、见诸媒体,他们中有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巨额利益的“官伞”;有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甚至收钱抹案,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刑事打击的“警伞”;还有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的“庸伞”。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收官之年,打好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这场战役,既是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体现,也是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具体实践。 据6月28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中,抓捕犯罪嫌疑人8671人,46名目标逃犯已抓捕归案18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88亿余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341人。可以说,扫黑除恶的成效是显著的,尤其是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更是战果丰硕。 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 网”不除,其根难断。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如6月19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上强调,“伞网清除”要彻底围歼,全面回溯核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查到底。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涤荡污泥浊水扫出朗朗乾坤,关乎专项斗争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纵深推进专项斗争过程中,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保持劲头,持续用力,继续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一查到底、限期查结;继续精准施策,通过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做法,为案件突破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既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又注意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精准清除“害群之马”;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身居何处,坚决做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让那些以身试法者受到惩处,让心存侥幸的人不敢越雷池半步;严格落实国家监委、两高两部关于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坚决问责追责,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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