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2014)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彭州110kV回铁线40#-61#线路迁改工程”的环评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州110kV回铁线40#-61#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境内 建设内容:本次迁改工程起于原40#塔大号侧;止于原64#塔小号侧; (1)新建单回路杆塔23基(直线角钢塔11基、耐角钢塔7基、直线钢管杆1基、耐张钢管杆4基)。 (2)迁改后新建路径长度:5.69km,调整两端导、地线弧垂路径长度0.28km。 (3)迁改后新建段导线采用1×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48B1-90兼做地线。 (4)拆除原线路单回杆塔23基,其中直线角钢塔6基、耐张角钢塔10基、直线砼双杆7基。 (5)拆除原单回路导、地线路径长度4.49km,导线型号为1×LGJ-240/30钢芯铝绞线,拆除地线两根,型号为GJ-50镀锌钢绞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 | | | | 3 4 1 3 7 5 7 8 5 @ q q.com | |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页面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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