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7月3日在麻辣社区反映“美宇凤凰城水街小区顶楼违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白塔水街项目是由四川省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是四川鸿信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公司指定的前期物管)。该小区共20栋楼,2018年6月9日交房后,部分顶楼业主利用楼顶造型景观构架,砌筑砖墙,打现浇板,抢建偷建,形成违法加层事实。
白塔水街小区部分顶楼违建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四川省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白塔水街小区顶楼住房时,利用顶楼造型景观构架的设计漏洞,口头承诺楼顶造型景观构架处的空间可供顶楼购房者使用,进行虚假宣传,变相销售顶楼空间。据不完全调查,开发商在同等价位基础上向顶楼购房者每户多收取购房款约10万元左右,从而导致顶楼购房者在购房之初已将顶楼公共空间视作只有自己能利用的个人空间;二是白塔水街小区的物管公司(四川鸿信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四川省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前期物管公司,开发公司与前期物管公司属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称其不得不听从开发公司授意,而隔岸观火,作壁上观;三是物管公司害怕得罪小区业主担心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等原因,没有对小区楼顶楼加层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在整个违建形成过程中该物管公司存在“开绿灯”、“送人情”的问题,对顶楼违法加层听之任之,既不劝阻,也不制止,更不及时向我局报告该违法行为,导致白塔水街小区顶楼部分业主利用节假日、8小时之外,甚至夜间偷建抢建违法建设,形成违建的既定事实,耽误了给我局及时制止打击该违法行为的最佳时机,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我局早在白塔水街小区交房前,就向该小区物管公司送达了《告物业公司(业委会)书》,并张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公告》。我局接群众电话、信访举报后,多次现场制止,采取了驱离施工人员、暂扣施工工具(设备)、责令停工、授权物管公司对顶楼违建业主进行停水断电等措施。针对正在施工的违建组织了15次现场拆除,拆除面积约815.14平方米,共制止未遂顶楼违法加层14处,调查询问和训诫违建当事人20人次,同时约谈和调查询问四川鸿信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主任6人次,要求其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向我局报告,以便我局及时打击该小区顶楼违建行为。2019年以来,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严厉查处和打击该小区违法建设:一个方面是严控违建新增。一是我局将持续对白塔水街小区实施严密监控,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现场监控;二是督促该小区物管公司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发现违建及时劝阻和报告,否则我局将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三是持续督促小区物管公司严格把控进入小区的钢筋、水泥、河沙、砖、盒子板等建筑材料,从源头上杜绝和遏制小区顶层违法加层;四是报请县“两违”整治办牵头协调相关水电公司,对抢建偷建而尚未形成的违法建设和已形成的违建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一个方面则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凡违法建设一经查实,我局将实行24小时查违规定,坚决及时予以打击,一律实施现场拆除,将新增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不给其留任何可乘之机。
截止2019年我局全面介入查处以来,该小区顶楼违建已得到全面有效遏制,无一处新增违建,已形成的和未形成的建(构)筑物均处于全面停工待处状态。同时,我局已基本完成对该小区顶楼违建的调查取证工作,但因个别违建业主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和个别违建业主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导致整个调查取证收尾工作还未完成,待全面查清并锁定全部违法事实后,我局将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两违”整治办牵头,以我局为执法主体,在自然资源局、白塔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下,依法对“白塔水街”小区所有违建予以清理整治。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经办人:游阳博、吴弘伟 联系电话:0818-6221740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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