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的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件大事办好。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进一步抓好问题化解。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本地区本部门涉及的民生个性问题,建立民生台账、坚持一个问题一个对策,按照“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民生问题解决。要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矩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强化对行权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决不允许出现随意的“开口子”“给路子”“批条子”“乱表态不落实”。要对一些涉及面小、能及时化解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化解,对已经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点民生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一些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进一步压实责任。要定期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每一项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要清楚掌握,主动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该通报的及时通报,该问责的严厉问责,确保每一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民生建设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改进作风不懈怠,恪尽职守不缺位,优化环境不打折,只有让每一个民情民意被关注,每一个民愿民盼被重视,每一个民苦民痛被解决,才是用奋斗定义了人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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