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裁判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违法,大家都习以为常不足为奇了;而且也有一个说辞可以忽悠,不同的人,出自于不同的需要,站在不同的位置看同一个问题,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也许当事人认为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在巴中市中级法院法官眼里就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比如巴中市中级法院判决熊医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还未注册,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犯罪。虽然熊医生认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然巴中市中级法院二审、再审就认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就构成非法行医罪)
最近出现一个问题却不要以上述说辞解释,2020年4月2日上午经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民进会员邹鑫为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邹鑫,男,2009年12月加入民进,曾任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现为市直属司法支部主委。但今日打开巴中市中级法院官网, 邹鑫却还是巴中市中级法院信访处处长(今日巴中市检察院官网的副检察长邹鑫与巴中市中级法院官网的信访处长邹鑫的照片确实是同一个人)。试问巴中市中级法院,你们作出的裁判,回复的解释、网上公开的信息,还有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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