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
①:什么你们平昌执行局与法院,敢私自解封查封的二套房产?
②:此案与2019年2月份就成立了,为何平昌执行局以各种理由拖到2019年10月都不执行?
每次受害方:陈继光,到平昌执行局或法院去找工作人员,都是以你们懂法而不成文的官方言词回答对方。
③:上诉无路时,于2019年11月下旬去上访了中院,经说明了此案的一切经过,中院接待领导一查:直接就说、你们的案子终止结案了(当时就傻了)接待领导直接与平昌执行局,马法官通电话(批评了一顿)回答是:不小心点错了按键,真是奇葩之事。平昌执行局或法院,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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