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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正依法对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正依法对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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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1
不说荣不荣的事。关键来钱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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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1
法官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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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这事没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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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变相起到了对犯罪行为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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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为什么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公检法的执法难道没有导向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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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以后看见偷东西的就鼓掌欢送出门并表示感谢用完后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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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公,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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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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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这算什么,还有见义勇为追歹徒,导致歹徒撞车伤残,结果那个见义勇为的人被取保候审赔钱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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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2
越来越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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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3
又一个南京法官,法律现在是对坏人无赖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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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3
你们法律就是保护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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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3
别说的法律这么垃,其实他最主要的是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任何人都是没有执法权的,你在报警的情况下是允许不让小偷走的,但是你不让小偷走又不报警就是非法拘禁。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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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3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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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3
法律是用来保护坏人的,因为坏人会转空子,执法人员是猪老戴,不会变通,就保护了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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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4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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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4
以后看到小偷都不能抓了,直接问他要多少钱?给他就好了,小偷惹不起,人家有派出所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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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4
这是国家培养的二线谍报人员。以备战时去偷敌方的情报。和平时期打击惯偷是叫惯偷不要太器张,以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向。但也不能把惯偷打击得太过了呀。打击太过了以后就没有惯偷了。这人民培养的二线谍报人员就没有了。(一线谍报人员国家培养,二线谍报人员人民群众培养。全国上下都在努力)到战争时期,谁有惯偷那能耐去偷敌人情报呀。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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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4
做贼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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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44
有点颠倒黑白,居然还向小偷赔钱6.6万,请问我们国家有没有律法?云南司法机关的做法好像在助长了小偷,继续偷的意思,简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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