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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检方通报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正依法对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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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3
还得感谢小偷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3
云南那方风水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3
现在到底是什么世道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看完这篇文章!我都好像改行当小偷了!因为小偷有人权!普通公民是没有财产权和人权的!以后有小偷偷自己家东西!还得小心翼翼的伺候着,进门别磕着,出门主人赶紧开门,还要小心别碰着!喜欢什么东西随便拿走!开门慢了!主人就非法拘禁罪!要坐牢的!小偷这个职业太有前途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这是什么狗屁法律!看到让人生气,还有没有王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出“公安机关”就是里面有教条虫,也许此教条虫就是那种“保护伞”。如真是事实,应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此事完美诠释了部分地区的“**一家”、狼狈为奸的现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我们也算是执法者,我们经常看到惯偷在街上偷东西我没就当没看见,这都是常识了,就是因为知道要出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都不去抓小偷了,只要不偷我们家的就不会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没有天理了。难道法律都是为有钱有权的坏蛋准备的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4
2016年3月,蓝童(化名)家的鸡被偷了,追小偷的时候,小偷摔倒在地死亡。
2016年11月,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新闻通稿,上面说蓝某应该预见到雨天路滑并拉扯可能会造成受伤的后果其行为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5
原来是一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5
这正是歪风邪气盛行的原因所在,偷窃者无所畏惧,抓小偷之人反而顾虑重重,这还有真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5
牛批,所以要学法啊,以后好教育下一代,找不到工作别慌,去做小偷就好了,反正小偷就是爷,以做小偷为荣! 反正法律都是保护弱者的,不管你是弱势的坏人还是弱势的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5
以上说的大精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5
什么时候小偷偷东西被逮到了,还这么理直气壮的!以后遇到小偷偷东西,应该说:慢走,不送,别摔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6
据说有国家对小偷惩罚很严,严重了剁手,所以基本无小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6
盘龙分局,怎么那么眼熟呢,是不是处理李心草事的那个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6
这是在中国吗?这是事实吗?感觉怎么像是夏桀殷纣时代的故事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6
太黑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7-12 13:56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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