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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录音侵权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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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人的录音,图书作品录像制品,这些都是他人的著作权,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不得进行转载,还要私自使用,这是别人的艺术成果,别人是可以进行起诉的要求赔偿损失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录音侵权犯什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图书,是指作品经出版者编辑加工、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等技术处理并排版、印刷、装订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录音录像制品,是指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是指自己或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其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如果侵犯的对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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