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难”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
2009年前,绵阳市执行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的政策,群文社区十组是按照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绵经区发〔2003〕101号)文件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人员安置是以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资金来源,对所有在册农业人口发放生活(子女待业)补助费的方式安置。2010年以前老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老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按照政策规定,自愿参保的老失地农民,政府给予购买养老保险金额的50%补贴,剩余50%由参保人自行缴纳,停发生活(子女待业)补助费;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的老失地农民,仍按照协议领取生活(子女待业)补助费。
因此,不存在您所说的“不给买社保”的问题。
感谢您对辖区开发建设的支持!
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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