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营山县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东升镇黄桷社区7组、锁水村1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启动征收营山县东升镇黄桷社区7组、锁水村1组集体土地32.85亩,其中黄桷社区7组农用地11.32亩(非基本农田耕地11.32亩),锁水村1组农用地21.53亩(非基本农田耕地17.30亩,园地4.23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营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将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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