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988|评论: 7

[群众呼声] 关于九龙镇大坪村不让新生儿随母亲户籍落户问题[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0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们你们好,我是新生儿的父亲,我的女儿于2020年7月7日出生,各方面手续都是齐全的(比如准生证,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但是今天我跑了岳池县城东派出所,体育馆的政务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点给出的说法都是不让直接上户,要姜山寺村村委出证明(原大坪村已与姜山寺村合并为姜山寺村),今日下午我岳母跑到生产队上姜山寺村上给出的说法都是不给出证明,不允许随母亲上户,我想问一下各位领导,国家明文规定了新生儿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落户,现在岳池的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公然与国家法规背道而驰不让落户是否违法?!


====================================
编辑备注:岳池公安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7月24日回复,内容见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4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7-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7月21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岳池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20-7-2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关于户籍业务办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婴儿可随父或随母入户。小孩出生入户必备的材料是: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书,父母的申请书,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存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公安机关查验计划生育证(非必备材料,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办理入户并通报到卫计部门)。
       再次感谢你的留言,祝你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岳池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4日

满意(0)
不满意(1)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公安 发表于 2020-7-24 15:28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关于户籍业务办 ...

未解决问题,你说这些材料我统统都有,唯一没有的就是没有村上的证明!因为是你们城东派出所户籍部门要求村上出证明,恰恰就是村上不给我们出证明,这条卡死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编辑2 发表于 2020-7-21 10:03
小编于7月21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岳池县公安局

小编能不能再帮我反映一下,岳池公安要求的资料我都有,但是就是村上不出证明这条给卡死了,小孩随母亲落户这个是有法规可寻的,现在岳池的有关部门却给娃儿落户设置障碍,要求村上出证明,村上偏偏就不给你出!你说气人不?!岳池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人为设置障碍不让娃儿随母亲落户!

发表于 2020-8-3 21: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要交几万,不如拿这钱来起诉村委会和公安局。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