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目标胜利提供坚强保障。对民营企业而言,有良好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要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受到最周全的呵护,就要对任何损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作为基层纪检系统,应认真排查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新官不理旧事”、拖欠账款等问题,加大督促惩处力度;要坚决查处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要支持鼓励公职人员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 对涉及民营企业有关信访举报,应及时办理并通报情况,明确依规依纪依法,尽全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民营企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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