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事关民生、事关发展大计,纪检监察“铁军”必须亮利剑,敢监督,敢问责,为民营经济发展站台、撑腰。 亮监督“利剑”,推动政策落地落效。各级政府出台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好的政策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铁军强化帮扶民营企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政策和职能部门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督促扶持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降税降费、金融支持、劳动用工、交通物流、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等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亮问责“利剑”,营造亲清发展环境。面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纪检监察“铁军”要敢于亮剑、敢于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扫清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障碍,营造风清气正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畅举报渠道,抓早抓小存在问题。对受理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信访举报件,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办理。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的综合效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营商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秩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严重腐败问题,创造清廉环境,维护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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