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保障新高度,护航民营经济新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一系列难题,为了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目标胜利,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危机与新机、变局与新局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坚定克服困难的决心,顺势而为、应势而变,稳扎稳打,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强化监督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融化市场难的“冰山”。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专门就如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方面提出了28条意见,各级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的意见建议。这些政策要完成从“写在纸上”落在营企业“身上”落实落地工作,让民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融化市场难的“冰山”。
强化监督公平待遇保障情况,跨越融资难的“高山”。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特殊时期,除了特殊政策和倾斜性政策,民营企业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在融资和竞争环境上的公平待遇。俗话说“一分难倒英雄汉”,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公平待遇问题监管,确保民营企业“血脉畅通”,“满血”复工复产,跨越融资难的“高山”。
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执行情况,翻越转型难的“火山”。“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在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竭尽全力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亲清政商关系、规范履职尽责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确保民营企业在经历“阵痛”后,再次“浴火重生”,顺利翻越转型难的“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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