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法律认定的强奸犯,一个被判刑一年半缓刑的罪犯,一个浙大在校学生,这几个说辞后面,是一个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案例。其实,我不太关注这个案件,理由很简单,这样的破事情太多了,多到你没那么精力去关注。
但是,就这个这几天被爆炒的事情,一个所谓律师的观点,引起了我极度的不适,这个律师针对浙大对这个违法学生的留校察看的处理,认为学校的权利无可厚非。
乍一看,这说法也没啥错,学校是有这个权利来处理自己学生的,但是,对一个罪犯的法外开恩它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浙大想过吗?时至今日,浙大官方又开始说针对这个处理要开会继续研究了,言外之意就是,浙大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有点要自食其言的意思。
其实,这就比较可笑了,一代名校,那么好的传统,却出尔反尔你让人们怎么瞧得起你?
这当然不是一个瞧得起,或者瞧不起的问题。浙大对这个犯法学生的这样一个“宽松”处理,真的符合它一贯倡导的校训吗?浙大的前辈校长竺可桢先生对浙大校训里的“求是”,有一句精到的解读:“只问是非,不计利害”,八个字背后浓缩了老科学家,老教育人对浙大无限的希冀和祝福。
无论是今天浙大的“求是”“创新”,还是别的什么,总体上说浙大的建校精神和校训应当是一脉相承的,然而,这样一所有追求的高等学府,在处理一个让人不齿的违法学生的时候,让人跌碎了一地眼镜。
别说什么是非了,更不用说什么利害了,就连当下的求是都没了踪影,唯一有的,也算是浙大坚持了的“创新”,果然与众不同,真“创新”,对罪犯法外开恩的留生路,十分恩典,仁至义尽。
浙大你应当给全社会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那就是你们做出这样一个留校察看的动机是什么,不妨实话实说,是因为当事人马上就要毕业,不愿意“毁人前程”,还是因为当事人是什么少数民族,或者是别的什么,总得让公众信服。
就在今天,我看到一则消息是某大学开除了一个虐猫的学生,这真的是同天异域了,虐猫被开除,强奸犯可以留校察看,是我们看不懂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真的太过魔幻?
今天又看到这个强奸案当事人的“满血复活”,在微博上,洋洋得意的为自己“阳光庆生”,浙大你的“苦心”真奏效了啊?!
尽管这确实是一个节操碎了一地的时代,但是,作为屈指可数的国内高校,在处理这样一个违法学生的态度和结果上,真的是让人无言以对了。
这是你们的“创新”吗?
是!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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