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四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是新时代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一是站位要有“高度”。公安机关作为经济建设中的一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在充分解放思想的前提下,在服从、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这个大局上,理清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做出新贡献。 二是保障要有“力度”。公安机关为企业保驾护航还“任重而道远”,必须花大力气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做好安全保障、法律保障、权益保障,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三是服务要有“温度”。公安机关要继续按照“多服务、不添乱”的原则,坚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管理方式,细化服务标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是关系要有“透明度”。明确与企业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要构建“亲”“清”新型警企关系,以“亲”来密切警企关系,用“清”来规范警企关系,做到在感情上“亲”切,在操守上“清”廉。要有主动“帮”的意识,严守“纪”的规矩,上门“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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