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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强奸犯的“养成”?浙江大学是否被高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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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对强奸犯的认知是什么?残忍、恐怖、或是禽兽不如?这些都远远不及女孩被伤害的身体以及心灵上的创伤,我们每年都会收到各种女孩被侵犯的消息,而侵害她们的正是一些朋友、同事、甚至是自己的亲人,这些丧失人性的人在面向女孩时收起了往日的平和,露出了魔鬼的爪牙,而我们对于这种人是绝对保持零容忍的,不论是对被侵犯的女孩还是对人性道德来说,他们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而最近浙大对本校学生强奸犯的处罚让我和大家都傻了眼,7月20日浙江大学对努尔特·巴特尔的强奸案的处罚仅仅是给予一个“留校察看”的处罚,并同时给予十二个月的期限就完全解除。我相信大家都是带着不可思议看待此次浙大的处罚,那可是一个强奸犯!不觉得留校察看这样的处罚太轻了吗,这样能算处罚吗?浙大经过所谓的深思熟虑给了我们一份这样的处罚,很明显就是要直面面对舆论压力保护这位犯了罪的学生,使其能够保住学籍顺利毕业,这样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网友也无言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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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努某某是事件中的“男主角”,浙大却连名字都没有将其公开,他在2020年4月接受法院的强奸罪的审判,判罚了一年六个月还缓刑一年六个月,强奸罪判决一年多的想必大家都没有见过,我们也得知该生是一名哈萨克族人,是一位少数民族。难道少数民族能享受的特权还包括犯罪吗?该生目前的电子版法院判决书也无从查找,被法院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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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因为浙大在杭州的牌子较响,出于保护浙大学生的目的,所以不予公开?
还是少数民族身份的加持,使得该生获得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判决书不予公开?
其本人在判决处罚下来之后,没有任何愧疚之心,从其朋友圈可以看出他并没有任何的负罪感,反而每天和自己的女友吃喝玩乐,哪里像一个强奸犯该有的待遇?犯罪的人在逍遥法外,受到侵害的女生却连再次发声的权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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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我们从未想到一个性侵同学的恶魔没有被开除学籍得到应有的惩罚,居然还留了下来,对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这是何其可怕的一件事?浙大此次的做法完全就是在赤裸裸的包庇一个罪犯,还因其当事人的身份,极易引起民族之间的争论,难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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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尔特·巴特尔

对于法律的判决我们保持尊重,但是对于“留校察看”的结果我们坚决说“不”,要知道此前比之强奸罪根本不值一提的事情都要被开除学籍,那强奸罪都不可以开除学籍了吗?我们不是不给犯罪人悔过的机会,是他本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一丝悔改的迹象,既然强奸罪行都可以进行留校察看,开了这个先例是不是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还是继续留校察看呢?
这不免让人感到荒唐,学校不是罪犯的庇护所,希望浙大这次能够对努尔特·巴特尔事件能够再次深思熟虑,这不仅仅是给群众的一个交代还是给所有被侵害过的女孩的交代。(关注微信公众号:极点热搜 获取第一手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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