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监察专责的基层机关,应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和监督工作。要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的相关精神。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基层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监督、提醒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利益挂钩等形式多样的腐败问题,有效地促使党员干部积极为民营经济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深入持续监督服务民营经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会议方式通报典型案例,警示和警醒党员干部要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开“绿色通道”。要有计划地开展影响政商关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