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作为党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应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确保惠企政策落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规范履职抓好监督,建立健全亲清政商交往关系,有效联动处置信访举报等。 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辖区民营企业“吐槽大会”活动,以企业“痛点”为切入口,直面问题,收集问题,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地有差距”“营商环境有短板”“新官不理旧事”等方面问题,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逐项回应,为企业扫清发展障碍,营造民营企业发展健康有序的环境。 要严格履职尽责,为民营企业开设信访举报专属“绿色通道”,优先核实处置。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涉及到的吃拿卡要、权色交易、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查处企业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商业行贿、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私下陪标等违法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着力细化政商交往责任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持续查纠服务民营经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积极构建民营企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用好“阳光问廉”媒体监督平台,优先办理涉及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检举控告,选取典型进行挂牌督办。要开展营商环境、服务环境专项治理,聚焦掺杂利益关系、影响政商关系、破坏市场公平的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以权寻租、吃拿卡要等行为。 常态督查纪律作风,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必须要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一定要加强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杜绝勾肩搭背、利益交换,也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严厉查处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党员干部精准履职、主动作为,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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