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力量力破形式主义,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一定要破除形式主义。今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我国各行各业被迫按下暂停键。之后,在我国党和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努力下,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控制时,全国各地党委政府开始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但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现象。例如,企业在开展复工复产前按相关规定要填复工复产备案表。但是企业前后会收到来自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商务部门、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目的相同、内容相差无几的复工复产备案表格填报。重复性的工作令本来就受疫情影响发展受阻而信心受挫的企业更加消极萎靡。单就填报复工复产备案表,同一区域,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并没有统一决策、统一部署,制定统一的本区域内的复工复产备案表。这个现象,可以看出某些地方政府存在的形式主义。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出台,能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或避免类似形式主义的出现。倘若以后再出现主题相同、目的相同的事项表格需要企业完成,各个部门可以依据措施的指引,通过联席会议,统一协商、统一部署,在区县级甚至市级、省级制定统一的表格要求企业完成,减少企业的负担。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当企业遇到多部门同质化的重复性的工作要求时,能够发挥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的综合效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营商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细日常监督,从而维护好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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