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名下公司新增贷款四个亿!经过查询发现为中信银行放款,其中中信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放款3.2个亿,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放款8千万,总计放款四个亿,并记录在当事人公司四川润华食品有限公司名下。
发现此情况后当事人立即赶往中信银行成都分行与当职行长见面,并被告知为操作失误,还告知给予一个月时间将这笔贷款还上并消除记录!要知道当事人并未在中信开立账户,也并未合作往来。后来经过律师分析此为冒用他人公司信息骗贷的行为。
更可怕的是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当事人用公司信息打印征信报告直接被成都中粮地产套用信息!
如此一来在当时当事人本来就在建厂需求资金的时候,自身也无法得到其它行的支持!直接影响四川润华食品公司倒闭。
接着在向银监会的实名举报中,得到回复竟然,是两家银行在录入信息时错误的将当事人公司信息录入,得到此结果当事人以无语!
既然已破产不求赔偿,只为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将涉世犯罪人员全部抓获,给当事人,及公司员工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