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主力军,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要加强工作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着力落实“两个维护”要求,坚决贯彻《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提升监督自觉,抓严抓实监督工作,督促各级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使干部积极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执行政策简单化,及时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着力细化政商交往责任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持续查纠服务民营经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选取典型进行挂牌督办。要开展营商环境、服务环境专项治理,聚焦掺杂利益关系、影响政商关系、破坏市场公平的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以权寻租、吃拿卡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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