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该农户反映宗地是严格按照程序,2011年7月,省政府《关于成都至自贡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70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2、2011年已批复为建设用地。
3、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程序,且获得省政府批复。
4、征地批复为省政府《关于成都至自贡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70号)。
5、关于圈地撂荒事宜,街道按照《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170号文件,于2019年9月10日由街道复垦,又于2020年6月9日,已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自泸高速永兴服务区功能提升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川交公路便[2020]89号。
如您需要查看征地批文,您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建局申请政务公开。联系电话:68773654。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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