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大竹煌歌开发商返租销售格子铺,以每平米几万的天价卖出来,承诺每年10%回报率,吸引大批投资者购买。有1000多户购买者,直到2019年。这几年期间,煌歌不给购房者办理完整的产权,只办理了房产证,不办理土地证。经业主多次维权上访查询,发现煌歌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国土局不给办理土地证。有几个疑点大家分析下,看看哪里出了错?
1.国土局官方答复:煌歌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不给办理土地证。
我们疑惑1:卖商铺的时候,五证齐全,合法销售,咋就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呢?信访大竹有关部门答复:煌歌合法,没毛病
2.煌歌说由于政策变化,导致办不了土地证,不能怪他们。
疑惑2:老百姓合法购买的地下商铺,得不到完整的产权手续,谁来负责?政策发生什么变化?能发生什么变化?
3.我们是网签合同,合同是国家制定的,肯定会保护双方合法利益。于是状告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结果一审大竹法院,二审达州中级法院都判开发商赢了。
疑惑3:网签合同是国家制定的,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难道网签合同就不要求开发商办理土地证?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不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4.多次奔走大竹信访局,县政府维权。答案是经济纠纷,走法律程序。甚至省巡视组来大竹了,都是将问题打回到大竹,再走老路。
疑惑4:什么样的法律法规让法院判开发商胜诉。为什么?为什么?是老百姓不该买,买错了?
希望网民来评评理,没地方诉苦,网民来评论下我们购房者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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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8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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