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兴文经开区,省吃俭用大半生,终于于2010年在原石笋塘村即现在的乐湾首府修了一栋每层都是混泥现浇的砖混楼房。2011年初入住新家 。
谁知新家还没住暖和!于2012年1月的巴中建设而被拆出。按户口簿人口算,我家共四人只享受120平方米的住房。眼看大娃结婚就没有住房了。于是我就将与我分家20多多年的父母人口平方算入我的户头上,才要到了180平方米的住房,并扣出我新建的180平方米砖房。超出政府规定的砖房只按400元每平方米算价,本钱都亏好多万元。唉!没办法,为了巴中建设,只能损失小我。
谁知福无双至。2015年的巴、南、广高速的建设中,遂道放炮又将我老家房屋震成了极度危房。致使二老人居住无安全感 。
因父母常年身体有病,又是精准扶贫户。原想找政府能赔偿一些危房拆补款作为二老以后的医药费用。可领导说:“二人的房屋平方还在他们不是贫困户时就给了,现在老房子就算放炮震危了,可以在新房子去住,现在也没有这样的政策来拆赔。”不知国家建设把房屋震危了就不赔了?还是个别领导的决策?父母的安置房虽然以前就给了,但我们没有再要安置房呀!还不说二老是精准扶贫户,国家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也该负责呀!唉!对于我们无权势的农民来说,找谁说理去?又有谁愿意帮我们说理?
我新修的房子为了巴中建设被拆了,老房子又为了巴中建设被震危了,还没有拆赔的政策。若老房子还可以住人,我们一家七口人再挤一下,还有一套房子出租作为一年的生活费。现在老房子是不能住又不赔,这日子以后怎么过呀?
现在我家里七口人,加上父母来住就是九口人了。新房子也不能再出租了,老家种庄稼又太远了,还有以后父母二人常年的医药费。这以后怎么活呀?我又不想上梁山。 希望哪位领导能帮我家解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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