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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雕塑公园川剧演员秦冬梅被恶狗撕咬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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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15 |阅读模式
作者:华德沙万依


今天忽然接到电话,是雕塑公园民营川剧团的演员秦冬梅打过来的。他说他在医院,前天晚上演出骑电瓶车回家,在高新区站华路被一个在建工地的看门两只狼狗追咬,最后失去平衡摔在地上,希望我能过去帮他拍几张照片取证,作为以后索赔的证据。

晚上和川剧群的群主老末、月亮赶到二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秦老师,人已经完全变了样子。脸肿的像馒头一样,牙齿也已经摔掉很多颗,已经很难看出这是一个漂亮的川剧演员,现在在医院作防止感染的治疗。

以下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2009年11月29日,秦冬梅在参加完高新区一场演出之后,和参加演出的同事刘洋骑电瓶车回家,在走到站华路一个在建工地(项目名称不详)的时候,从工地内窜出两只狼狗,对着骑行的秦冬梅撕咬。在此过程中秦冬梅失去平衡摔在地上,导致牙齿脱落,面部擦伤。随后赶来的联防队员及三瓦窑派出所民警均赶往现场,随后秦冬梅被120急救中心送往一医院抢救。据秦冬梅介绍,其同事刘洋能证明她被狼狗撕咬导致失去平衡倒地,当时联防队员及出警民警也均能证明现象有狼狗出现。

11月30日,秦冬梅的热心观众和三瓦窑派出所民警一起前往事发地方,经多方寻找,找到事发现场,但在工地调查了解时,工地方一口咬定工地从未饲养过狼狗,也不存在狼狗追咬秦冬梅导致其摔倒受伤的事情。

我们现在已经请秦冬梅老师保留好所有的急诊记录,病历以及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如果工地方再一味回避,他将采取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

现我们恳请从事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提供专业的帮助,对于秦冬梅老师的的维权应该怎样进行?能不能给出详细的步骤?下面是几个问题,他们应该怎么处理?

1、
工地现不承认养狗。
2、
秦冬梅也没有被狗咬的外伤,只有裤子上有狼狗咬破的洞。
3、
作为川剧演员,其面部受伤对于她今后的演出生涯有很大的影响,索赔的应当参考什么标准。
4、
派出所在此件事情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让我们感动的是在医院我们不仅看到秦冬梅老师的爱人在照顾她,更看到了两位长者,他们是秦冬梅老师的戏迷,都已70多岁高龄了,他们一直陪伴照顾的秦老师。他们每次在秦老师晚上演出完之后,都会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她到家没,他们知道一个女娃娃在外面不容易,事发当晚他们打电话去就一直没人接,第二天才知道秦冬梅在医院,就立马过去看望照顾。由于秦冬梅未买任何医疗保险,现医疗费全部为自费,爱人在晚上为了生计不得不去演出,这两位老者就照顾秦冬梅,等着他的爱人演出回来。

在此我们恳请有过索赔经历或者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朋友能给他们一些帮助,帮助一下本已贫苦困难的的川剧演员,特别是在他们受到如此大的伤害的时候,跟需要我们的帮助。最后希望秦老师能早日康复,早日重登舞台,谢谢你们。

有意者联系QQ:121457412
E-mail:juxiao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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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19
受伤前漂亮的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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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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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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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23
受伤后的照片,有点恐怖,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的同学请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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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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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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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29
把帖子顶起来,更多的人来关注。让这个事情不摆平不罢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9-12-2 09:31
把内容转到群众呼声志愿律师张迪律师处了,等待张律师过来解答。
希望能有一些帮助。

发表于 2009-12-2 09:38
看来,今后川剧明星们人人都要还学门功夫------要和狗狗斗斗。。。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46
狼狗太凶了,一般人是斗不过的。
唉,秦老师这脸,差不多是被毁了,以后怎么办啊?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12-2 10:10
秦美女这脸,请老天保佑,不要被受损 了啊!{:3_54:}

发表于 2009-12-2 10:20
回复 1# 亦邪
    恶犬追咬,致伤演员,理应承担民事赔偿!
    广大戏迷扎起,为火把剧团演员讨还公道!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9-12-2 10:32
    秦冬梅老师被“狗”咬伤,伤在秦冬梅老师身上,痛在戏迷心上。当务之急是

取证证明:是工地所养看家护院狗还是涉农农转非?农民集中安置后被其主人遗弃

的流浪狗?《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

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受害人没有过错。如果,狗主人是建筑工地?建筑工地方负全责。如果,是

遗弃流浪狗?遗弃狗的主人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遗弃狗的主人?当

地街办有责任。

发表于 2009-12-2 11:13
秦冬梅老师被“狗”咬伤,伤在秦冬梅老师身上,痛在戏迷心上。当务之急是

取证证明:是工地所养看家 ...
asdfa 发表于 2009-12-2 10: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对头!!!
发表于 2009-12-2 11:22
养狗不管主人过

发表于 2009-12-2 12:08

     太惨了!怎么能允许养狼狗!
gfl

发表于 2009-12-2 12:25
太气愤了,呼叫了解相关法律程序的网友来援助。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12-2 12: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五)项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秦老师只要能确定伤人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并出示有关伤情证明,即可要求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伤在面部,除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如出院后经鉴定已构成伤残,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可以请求当地派出所调查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有关情况,因为单靠伤者及家属可能无法查明真实情况。

————(版主备注,此为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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