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回到家中的张玉环接受了央视新闻《相对论》记者庄胜春的采访。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师尚满庆说,目前张玉环还在办理身份证,之后还有一系列其他手续,比如当地给他上养老保险等。“他们家人的态度还是很坚决的,口头表达的态度还是很清楚,肯定要申请赔偿,要追责。”
尽管澎湃新闻的这则报道,标题讲的是因死亡两个孩子的故意杀人案被判刑,却在26年后宣判无罪的张玉环能得到多少国家赔偿,但真正的题眼,却在追责。
张玉环说要追责;
他的前妻也说,要追责。
是的,追责,这是必须的。
据有律师算,张玉环大概可以申请458万左右的国家赔偿。
赔偿是通过国家之手,但钱都却是纳税人的。
初中就学过,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赔偿给张玉环的,显然也来自此处了。
作为纳税人的一分子,我对给张玉环多少钱,都没什么意见。
再多的钱,也无法买到自由。
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个小伙子进去,一个老头子出来……
这种事,根本不可以用钱来算。
也正因如此,才更显追责的重要性。
唯有把当年的责任者,都抓出来,给以相应的严厉处分,才能使后来者,在面对类似情形的时候,不敢乱来,不敢拿狼狗吓人,不敢用别人的命,当成自己立功的阶梯。
毕竟,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祸从天降,都可能遇到张玉环一样的事。
追那些人的责,就是在保护辛辛苦苦纳税的公民们。
宣判无罪、国家赔偿,只是平反这场冤案的一半。
将当年的坏人们绳之以法,才算完成了另外一半。
我相信,这是必然会做的。
相信,已经有些人在瑟瑟发抖了。
若他们能自首,或许还能求得从宽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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