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永商镇地丰家庭农场为拟在新津区永商镇烽火村14组实施新津县永商镇地丰家庭农场养猪场扩建项目。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津县永商镇地丰家庭农场养猪场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烽火村14组 4、建设单位:新津县永商镇地丰家庭农场 5、建设内容:扩建4栋全封闭式猪舍共4000平方米,配套修建库房、防疫消毒室及办公生活用房,粪污区、粪污处理区;采用先进饲养管理技术,做到品种优良化、免疫程序化、饲料系列化、排污无害化,达到年出栏无害化生猪18000头的生产能力。 6、工程投资:总投资560万元,企业自筹520万元,申请补助4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津县永商镇地丰家庭农场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13688076987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烽火村14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