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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点将台东街上行汇锦业委会太荒唐[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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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将台东街上行汇锦这个小区的业委会太荒唐
第一:比选物业,业主完全不知情,直接就通过了,业主一没有选票,二不知情,就代表业主权益了
第二:成立业委会三年了,一直不公开账目,
第三:业委会联系方式不清楚,
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权益的,但是搞成了业委会一家代表全体业主?
望政府出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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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区锦官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8月19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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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13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锦江区锦官驿街道办事处
发表于 2020-8-1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锦官驿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关于上行汇锦小区网络投诉问题的回复:
        一:关于确定物业公司服务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三)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如未召开业主大会且未取得双过半业主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关于业委会账目不公开问题:根据业委会负责人陈述,小区履行了账目公开事宜,如小区业主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联系业委会。
       三、关于业委会联系方式问题:业委会的联系电话请咨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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