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张玉环家与受害两孩子家没有矛盾,案件发生前,张玉环与另外两家关系良好,所以从作案动机上就很难说通。
其二、有同监室的人作证说,张玉环在监狱总是喊冤,有两次自杀,也自残过,一有机会见到上面下来视察的人员就磕头申诉。张玉环说,在很长时间里,他几乎每周都要向上面写封申诉信。截至出狱,申诉信就写了五六百封。想一想,除非真被冤枉,一个人哪来的这样大的动力去这么做?
其三、张玉环认罪后,法院判张玉环死缓。按道理,杀了两个儿童,别说1993年,就是现在,作为没有任何背景的农民张玉环,无论如何都是死刑。但是法院为什么没有判张玉环死刑?因为法官很清楚,张玉环案除了口供,没有任何其他站得住脚的证据,而仅仅根据口供是不能定罪的!这一方面说明法官渎职,另一方面说
其四、警方怀疑张玉环是凶手的主要根据,一是手上有血痕,二是衣服上有黄麻纤维,而发现两个孩子的水库边有一个麻袋。
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被害儿童手指甲中存有张玉环的血液、皮肤等生物样本,(张玉环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也一直说这是晒谷子时碰伤的), 不能证明张玉环手上的伤是俩被害儿童的抓伤。第二个证据更是不靠谱,因为俩受害孩子的遇害是否与麻绳、麻袋有关都根本不能证明,更不用说农村人经常用麻绳麻袋,身上带点黄麻纤维再正常不过。
最重要的是,法院根据死者胃部的红薯皮,认定俩小孩死于当天11点半左右,而同村有好几个小孩分别证明,他们在11点、11点半和12点多在山背后看见过受害两小孩。因此,张玉环11点半左右在家附近杀死两小孩,将他们装进麻袋当夜扔进水库的可能性也就排除了。
当然,并不能因此就完全排除张玉环是凶手的可能,但同样,不能因为不能排除张玉环是凶手,就认定其是凶手或最可能的凶手。
那么谁最有可能是凶手呢?我们应当先大概确定一下案发现场和案发时间。
目前知道,法院(法医)根据死者胃部的红薯皮认定的两孩子死亡时间是11点半左右,而同村多名其他小孩的证词提到,当天11点、11点半、12点多在村背后山上都看到过那两个被害小孩,其中有一个六岁小女孩在12点时看到两被害小孩向水库边跑去。因此,法医确定的两孩子遇害时间与实际遇害时间有一定的偏差应当是正常的,但不会太大。两孩子遇害时间应当在中午12点到12点半之间,在这段时间,两小孩的定位应当是水库边。
大体确定了案发时间和地点,这起凶杀案的性质就可以进一步地得以判断。
俩孩子的尸检结果显示,俩孩子是窒息死亡,并且死前被虐待过,所以,俩孩子是被人杀死后扔进水库里的。但是,根据案情来看,虽然这是一起凶杀案,但却是偶发事件,而非有意策划。这是因为:首先,两小孩去水库那边玩,完全是随机的、无人能事先知道的;其次,如果事先策划,必是有特定目标对象,而俩小孩并非一家人,只是偶然碰到一块去水库边玩,一个有理性的人的有目的、有策划的谋杀,不会因为恨一家人,也把另一家孩子也顺便杀了,要动手,一个村子机会多得是,而凶手同时与这两家有深仇的可能性很小很小;另外,警方调查时,自然会把与受害俩孩子家有仇的人作为最主要的调查对象,但最后却把目标锁定在了与这两家关系良好的张玉环身上,可见同时与这两家有深仇的人在该村应当是不存在的,即使有,也有很强的证据将其排除在了嫌疑人之外。最后,如果是有意策划的谋杀,地点肯定不会选在随时会被人看见的光天化日之下的水库边。
所以,这个案子基本可以确定是非理性的随机杀人。
那么,什么人做事非理性呢?当然,做事比较冲动的人现实中是有不少,但非理性到无缘由或因很小的缘由杀人 ,那可能的范围就小多了 。
在现实中,非理性的杀人事件,除了精神有问题的人,主要就是心智不成熟且缺乏管教的未成年人或半成年人了。这种孩子杀人事件,一般都是一时兴起,没有目的,甚至没有原因,不少当事者在被问及其杀人原因时,回答就是“好玩”。
说实在的,让人想不到的是,在张玉环所在的这个村子,正好就有这么一个人,他既是精神病患者,又是一个“十七八岁”或“十八九岁”的未成年人或半成年人,而且,因为这个年轻人精神不正常,自然不会有正常的教育,家人对他的管教,应当也是粗暴或放纵的。
原作者在网上偶然看到一个信息,即,张玉环的邻居中有个十七八岁精神不正常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既是未成年或半成年人,又是精神病人,两者结合, 直觉上将他作为最主要的怀疑对象了!
但是,要证明该年轻人是行凶者,必须证明其在俩孩子死亡的时间在最可能的案发现场呆过。
遗憾的是,网上关于该年轻人的信息太少,而且表述不清,无法判断该年轻人是否在案发当天12点到12点半之间在水库边呆过,而根据前面的分析,案发现场基本上可以断定就在水库边。
此外,还有村民当天看到过有一个拾荒的陌生人在水库边出现过。但是,这个信息也很模糊,具体什么时间出现的,没有更多的叙述。
再有一条值得关注的消息,在俩儿童被杀后的第二年,其中一个受害家庭的另一个孩子也意外溺水而亡。这个孩子的死是很蹊跷的,不能排除,这个孩子是被推进或扔进水里的,而作案者与杀死前两个孩子的人是同一个人。因为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同村人行凶的概率就更大了。
这里主要提一下那位精神有问题的年轻人 。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德曾对记者说,他心里一直怀疑这位精神有问题的年轻邻居,不过没有任何证据。能把心中的怀疑说出口,说给记者听,让媒体报道,这说明张民德的怀疑是很深的,因为这话说出口必然会得罪这位年轻邻居的家人。张民德的怀疑同时也说明,既不能排除有人看到过当天中午那位年轻人在水库边出现过,也应当没有证据证明他当天中午没有去过水库边,因为村中那些孩子的证词足以说明,最可能的作案地点就在水库边,张民德对此应当非常清楚。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在俩孩子遇害后的第二年,遇害孩子家庭中的其中一家又有一个孩子意外死亡,是失足溺水还是被人扔进或推进水库,不得而知!但是,这不能不让人怀疑,三个孩子的死是同一个凶手所为,而这个凶手基本可以确定就在本村。
那么,这位精神有问题的年轻人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呢?就在那两个孩子遇害一年后(应当也是在第三个孩子死亡后不多久),这位年轻人就失踪了,从村中消失了!至于这位年轻人为什么会忽然从村中消失,大家可以自由想象,自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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