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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广东一老人被遛狗绳绊倒 腾空面朝下摔地经抢救无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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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2
根据民法总则,孩子未满14岁,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赔偿损失,狗主人不管知情还是不知情都承担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申请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2
都得负责,必须负责。还有不可原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小偷偷了我家菜刀,然后用菜刀杀了人,难道我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狗主人和牵狗玩耍的小女孩都该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这个责任八层应归养狗主户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最讨厌那些养狗的了。国家要出政策啊!对狗主人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我反复看了那视频,是狗的责任,是你和她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3
应该禁止养大型犬,或者在政府缴纳2万块押金才登记养。凡是出了安全事故的赔偿后押金不退。农村很多恶狗伤人的事情发生,出事了狗主人拴几天绳子,过几天又放了。用是抱有侥幸心理说我的狗不得咋样。请问你又不是狗你怎么知道狗心里怎么想的?狗在发情期,哺乳期都有些反常。伤人的概率增加。就算没咬到人,绊倒了,吓到人了…都应该算事故!政府要着手解决,下大力气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十二岁不算小,私自偷走别人的狗撞了大祸一走了之,纯属没有人性,没有教养。这都是监护人平时不教育所造成的,监护人承担贵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养狗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应该把这个女孩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狗的责任肯定不会错,而且是第一责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慢慢理一下吧!说白了,没有制定相关规定,狗不能放养,如果规定说,养狗,如果出现咬人伤人,属于刑事责任,看谁还敢没事到处遛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如果狗主人并不知情狗被牵出去,那狗主人不应该承担责任,就跟别人拿了你家的刀出去杀人,你并不知情,难道也算你是帮凶之一吗?是一个道理,但如果狗主人知情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狗主人和小女孩都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4
城里应禁止养狗,政府应出台这方面的文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5
要不是把人绊倒,说那狗是别人家的,她会怎么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5
牵狗的女孩

应该负全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5
狗的责任无话可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3:15
判决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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