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情首先看因果关系,起因是因为狗主人未曾看护好自家狗,次因是小女孩遛狗,结果是老人无意中被绊倒。那么小女孩一方和狗主人一方是不是都有一定的责任?其次高龄老人独自出门本身就是潜在风险,其家人是不是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所以本人认为从此事件三方都有责任。一人毕竟死了,二考虑各方情况应采取一定的赔偿,但应该减轻处罚。从这次事件我们应该吸取教训,看到事情背后的本质。如果我们可以加强孩子教育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本次事故?毕竟孩子已经12岁了,你要说她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可能!其次家中有高龄老人的,是不是应该让家人陪同出门?说起来这里面最冤枉的估计就是狗主人了,但是还是要加强监管,毕竟养了狗就要对狗做的事负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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