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广东一老人被遛狗绳绊倒 腾空面朝下摔地经抢救无效去世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1
是禁止养狗的时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2
狗主人应负九成责任,因狗体重已超女孩的体重,这么大的狗主人不同意,女孩是牵不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3
是谁的狗负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4
最讨厌养狗的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5
小女孩,和狗主人一人一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6
可惜啊可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8
判狗子全责,狗无赔偿能力则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9
就算是12岁也不能放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9
有的人真的很牛皮哦,像个**一样,不出事,屁事都没得,一出事都开始整些道德伦理,还什么法不法的,一会说小女孩好多岁了又不懂法,说的自己很能干似的,我说,换作是你,你还不如,额,自认为很牛批一样,还有些人说枪毙,等等看起非常没教养的话,每个人都是无心的,这只是一场意外。我们就不能多多关心一下老奶奶献出点爱心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8:59
此案:我认为:一:女孩监护人与养大狗小狗共同承担陪尝责任:二:责任的化分:女孩监护人应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理由是:父母管教不严女孩认性妄为::导致案发:所以肇事者应承担主要责任\两养狗主人应当承担各百分之二十的陪尝责任:一:城填严禁养宠物:随时都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二:狗主人完全没有进到养狗的责任::造成老人死亡的是狗咬狗追逐造成的,三:l现在的人养宠物比养他父母还专心:人蓄不分:所以理应成担:联带陪尝责任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1
无养狗证的话,狗主人全责,当入刑!随时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有养狗证,管理不善,也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1
无论怎样都是养狗人的责任。没有狗就不会发生这个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2
小女孩要负责任,她没及时求助旁人救助老人  还跑掉   导致老人死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2
狗的主人和牵狗人共同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3
至于谁的责任我不作评判,免得得罪人。一个十二岁约四十多斤的两脚物带一7O至8O斤的四脚动物,真是狗大欺主了,还说是两只小狗想玩,视频中那只所谓的小狗的大狗,十足的凶猛动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3
养狗的也有责任,和带狗出去玩的也有责任,在城市里面做家还养狗,就是破坏环保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5
我觉的养狗的和小孩子两家人都应当成担责任那个小孩子你有大人没有没有教育好小孩子。那就是大人的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6
我认为还是咋们的田园犬好!不用拴绳!不是自家人,外人根本牵不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7
好,现在说到赔偿的事情,光让狗主人来陪也太没有人情了。十分委屈啊!法律是冷的,但人心是温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按照法律的本身来,小到不经意间闯一个红灯等等都是有违法律的,所谓人无完人。最重要的在于心,老奶奶遭遇不幸,小女孩心里也过意不去,并且会有心理创伤,有强烈的罪恶感,大家也多多关心双方。安慰小女孩免受心理创伤。不要网络攻击,同时,我们大家出一份爱心。帮助老奶奶,通过捐款慰问的方式,给老奶奶夹一点补偿,虽然什么补偿都不能挽回老奶奶的生命。这是一个非常惨的意外,我自己也十分痛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8-19 19:09
我想养狗的人应该有责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