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应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或报告把原劳动局的四十户住户迁走算了 尊敬的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我们1、2、3栋住宿楼是原劳动局的四十户住户,我们于2020年3月5日接到贵局“关于改造小区停车场征求意见的通知”后,我们在家的三十七户住户,已及时联名向贵局表示不同意将后院坝活动场地改造为住户停车场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首先、后院坝活动场地与学校和幼儿园仅一墙之隔,停车场的灰尘严重影响学校和幼儿园的卫生环境。学生和幼儿都是每个家庭和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因此,必须为学生和幼儿营造卫生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前院坝停车场的灰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卫生环境,并经常堵塞我们的地下阴沟,造成一楼室内常年潮湿不堪,如再在后院坝活动场地建个停车场,前后停车场的灰尘更加影响我们的卫生环境,会致使我们无法在此生存下去了; 三、后院坝活动场地一旦被改造为住户停车场,不但无法保障我们仅四米宽的消防通道路口的水、电、气、粪便等管道的安全性,和老人及幼儿进出消防通道路口的安全性,而且我们失去了唯一的活动场地,我们的老人和幼儿平时没有一点活动场地空间了,怎么能行呢?! 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老旧小区改造初步分为三大类的规定:一是保基本的配套改设施。比如老旧小区里和居民生活直接关系的水、电、气、路、粪便池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以及加装电梯、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等。二是在保基本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改造中建设公共活动场地、配建停车场、活动室等,没有条件的应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的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助餐、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设施及公共服务。贵局如认为后院坝活动场地是国家的,不允许四十户住户在此健身和晾晒被盖等活动,就应向蓬安县委县政府申请或报告,把原劳动局的四十户住户迁走算了; 五、至于贵局认为我们四十户住户,在后院坝健身和晾晒被盖不美观的问题。为此,特问蓬安县城建设中路163号蓬安县原畜牧局现为农村农业局的四层办公楼,共五层底层是商铺,2008年5.12地震时成危房,至今十二年以来,不知多少人在通过各种途径反映该危房问题,一直歪在交通要道上就美观吗?! 综上所述:贵局在后院坝健身和晾晒被盖的活动场地上,改建停车场的目的,只是为了増加停车量,不顾及我们的生存卫生环境安全,和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卫生环境安全是不行的。我们认为院内除了停放住户和贵局办公的车辆外,不应再停放非住户和非贵局办公的车辆。否则,如果贵局必须要在后院坝我们健身和晾晒被盖的唯一一点活动场地上,强行改建停车场的话,就请求贵局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或者报告,必须先把我们四十户住户迁走后,才改建停车场。 此致 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执笔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0年8月20日
特附:我们已在“关于改造小区停车场征求意见的通知”上联名表示不同意改造小区停车场住户的联名名单,早已交给贵局了。因此,暂不附四十户在家三十七户住户的联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