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256|评论: 0

[以案说法] 银雷案例:借亲姐妹之名购房,最终反目成仇,无家可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24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本,一母同胞的姐妹,血脉相连,妹妹要买房,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于是向姐姐“借名”,之后,房屋升值,双方因更名产生间隙。最终,对簿公堂,亲人反目,妹夫无家可归,令人不免唏嘘不已。
  案情概述
  北京的刘女士,因病于2017年去世,都说逝者安息,但就在其去世后的3个月,其丈夫杨某一纸诉状将刘女士的姐姐刘某诉诸公堂。
  2011年,刘女士与其丈夫杨某婚内借用刘女士姐姐之名贷款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处房产。刘女士生前身体一直不好,在世时与姐姐商量将房屋尽快办理更名,姐姐却一直置若罔闻,一拖再拖,直到刘女士去世,两个家庭的关系也随着最后一丝亲情的隔断,彻底撕裂了。杨某与刘某多次协商房屋问题,刘某提出房屋里有其母的出资,也有其个人出资,应当按照家庭财产处置,且认为杨某本人对房屋并未出资,房屋与杨某无关。妹妹去世后,属于妹妹的部分,才属于遗产。
  协商未果,无奈,杨某启动了借名合同纠纷将刘某诉至法庭。刘某接到法院传票后却以居住需要为名,趁杨某离京之际,强占了房屋。对刘某的强占行为,杨某多次报警,因刘某以其是产权人之名,态度强硬,不予配合,警察也无能为力,杨某欲回家的愿望,未能实现。
  终于,盼来了开庭,杨某只能寄希望于法庭判决,一审中杨某提供了刘某书写的“承诺书”,证明借名一事,及居住证明、居住期间的各类票据,证明实际居住的事实。刘某则提供了其持有的房本原件,合同等,主张房屋系借给杨某夫妇居住,现姐姐去世,杨某不同意腾房,无奈开锁入住。
  法院判决
  2018年4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刘女士于刘某之间借名关系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解析
  银雷律师代理杨某历经两审,终于,获得最终的胜诉,其关键在于借名之时,刘某书写了书面“承诺书”,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杨某又举证了居住事实的证据等,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借名关系成立。
  杨某获得了胜利,令人欣慰,但房屋存在抵押、继承、强占等问题,最终获得利益还将面临后续一场或者更多场官司。
  借名买房是否均能被法院认可,书面明确约定至关重要,出资、居住是佐证,还要注意借名协议是否违法了国家政策,此外,如果登记人因与他人之间打官司,房屋还有可能被法院查封,因此,对实际出资人而言,借名购房的风险很大,一旦房屋现有登记人将房屋再次出售、抵押或者突然死亡,其子女主张继承权都会给出资人带来重大财产损失。
  银雷律所团队在律师行业深耕了十多年,在婚姻继承、财产纠纷、征地拆迁、公司法务、刑事诉讼、合同纠纷等更多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如需金牌律师咨询和服务,欢迎关注“银雷律所”公众号联系我们,跟随“银雷律所”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