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5日金山谷家扁车祸死亡事故分析(二)——死者驾驶的摩托车 摩托车车头损坏严重,属于物体相撞造成的损坏。事故现场公路两侧的物体均无被碰撞的痕迹。因此,有以下两种情况。死者与摩托车都撞在商砼车的左侧前身人、车未分离(现场人、车已分离)。人与车相撞后会朝金山方向运动。既然商砼车刹1米就停住了,压人的概率太小太小,且不可能出现压死人的情况,除非有其他情况发生。二、死者骑在车上,只是摩托车撞在商砼车左侧前身边缘。因惯性,死者会向此商砼车左侧后方(即反向)运动。基于此,死者只能出现被后轮压伤的情况。综上,商砼车驾驶员涉嫌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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