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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买房十年却赢来10年官司 我想让岳池镇裕镇政府为我主持公道![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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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房十年却赢来10年官司 我想让岳池镇裕镇政府为我主持公道!


       十多年前我买的房子,却得不到使用权,得来十多年的官司,这一次赢了,但却希望政府为我主持公道,我仅仅是需要一份公正,这与今天的法治建设环境息息相关并意义重大。

       我叫江志华,家住四川省岳池县镇裕镇油榨镇村2组18号(文中的原告),2006年岳池县畜牧局将该镇裕镇畜牧站单位房屋公开拍卖。作为该单位的邻居,肯定第一时间得知了这一消息,顿时邻居们都来参加拍卖会,最终邻居江志华有幸竞得该房屋使用权。



        可是,却不想,噩梦才刚刚开始。在双方签订买卖手续后,在高高兴兴办理契税、产权登记、房屋改建过程中,却处处受到,该单位房屋另一邻居(李明)的阻扰,李明声称,自己拥有畜牧站过道使用权,并且百般阻扰江志华对该房屋的改建工作,至此而发生争议,于是镇裕镇政府(文中的被告)及相关部门在2007年4月对李明所购房屋的土地进行实地测量为64平方米(即不含通道), 同时李明也当场签名认可。但在2010年4月岳池县国土局未到李明房屋实地调查、测量、核实和在原告江志华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含该通道在内的74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给李明。此后10余年中,(原告江志华)曾数次向岳池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该通道问题,该镇于2010年7月16日以镇府决(2010) 1号文件,确认了该通道为原告江志华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法院以该程序错误为由,撤销了该1号文件,直至2015年岳池县国土局以(2015) 16 号文件注销了李明违规办理含该道道的土地使用证后,原告江志华又曾多次向岳池县政府和当地镇政府申请确认该通道权属问题,但有关部门拖延数年至今,被告以(2019) 镇府调第1号处理决定书以“原告江志华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该争议通道的土地使用权,归其原告江志华所有”。这既与事实不符,又未对原告江志华提供的充分证据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所作出的错误决定。


        被告镇政府作出(2019) 镇府调第1号处理决定书,侵害了原告江志华对该通道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理应依法撤销。原告江志华的诸多各种证据证明该通道属原畜牧站所有,原告江志华作为此房的初始购买人,理应得到该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依法确认和受到法律保护。为此(原告江志华)再次将镇裕镇政府告上法院,希望镇裕镇政府能重新作出该通道使用权,属原告江志华所有。


      经过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告江志华不服审判结果,再次提起上诉,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前锋区人民法院再次裁决,再次重审。


     最终,2020年8月6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判定镇裕镇政府作出决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规定。综上,岳池县镇裕镇人民政府(被告)作出的决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对原告(江志华)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被告岳池县镇裕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1 日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决定书》 (镇府调[2019] 第1号), 限被告岳池县镇裕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理认定。

        这次,看上去官司又赢了,但我仍然胆战心惊,因为,这一次一次的判决下来,如今已白发苍苍的老人的我原告(江志华),最终仍然希望得到岳池县镇裕镇人民政府的公正裁决。我希望留给我的不再是永无止境的维权路。同时,也希望我们的政府能早日作出公正的判决。
能够让判决书生效。



    原告:江志华,联系电话 :13629097595


    附:


      一、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2.jpg 判决书3.jpg

    二、房屋图解

江图片1.jpg
房屋原图
江图片3.jpg
争议如图
江图片5.jpg

江图片2.jpg
江图片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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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07: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是否能为民作主,关于老百兴的幸福。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0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8-25 0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2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已转交相关单位处置回复。
                          岳池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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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5 1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太不讲理了,有没有有关部门管管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0-8-2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镇裕镇如果错了就应当纠错,这不丢人,应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权利,享有公平正义。关注。

发表于 2020-8-25 1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政府的不给力,让沉冤十年的官司只能借助社会力量,社会舆论得己昭雪。强力遣责政府单位!

发表于 2020-8-25 14: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媒体曝光,联系一些平台的app和抖音短视频也可以微信!!!!

发表于 2020-8-25 15: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20-8-25 16: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26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政府的不给力,让沉冤十年的官司只能借助社会力量,社会舆论得己昭雪。强力遣责政府单位!

发表于 2020-8-2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30 0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826zy 发表于 2020-8-25 07:56
谁来为公平丶公正作主?

我想请问下楼主,怎么在这上面发帖,

发表于 2020-9-6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当官的哟,有关系就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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