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腐败治理现代化 腐败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更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从完善监督管理和惩罚机制着手,推进腐败治理现代化。 强力惩贪治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进网络反腐制度化,运用“大数据+正风肃纪监督”方式,提高腐败问题的发现能力,实现“快、准、狠”精准惩治。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提高腐败发生成本,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不能腐”的格局。全面统筹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格局,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多元主体治理作用,创新权力监督的公众参与模式,调动公众参与腐败治理,建立“政府-网络-公众”双向互动机制,让公众真正参与进权力的监督体系中,充分利用网络监督新载体,形成监督合力,构建全社会监督大格局。 推进文化建设,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建立廉政文化教育长效机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祛除工作中“人情社会”“圈子文化”规则,肃清党风政风行风,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文化和遵规守纪的社会文化。同时,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更好满足干部个人生活、事业成长需求,保护干事创业热情,形成以腐败预防为支撑、激励教育为保障的新型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