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警示教育,聚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问题,针对扶贫领域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治标治本。 用反面典型案例当头棒喝,唤醒梦中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内容和形式。例如,向脱贫攻坚领域聚焦,选取典型案例,深入乡镇村社一线开展警示教育。 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联系,找准揽权推责顽疾,解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项目资金管理中长期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问题;针对各自为政情况,强化源头、过程、结果全流程监管,贯通主体、监管、监督责任;梳理原有制度漏洞及偏差,建立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利用制度漏洞谋取私利;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干部干净干事、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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