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敢、不能、不想,这三者层层推进,从基础条件到本质核心,为净化党内风气,全面实现从严治党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指导思想。
首先“不敢”,体现出了对腐败现象的严惩不贷,巨大的腐败后果和成本使人从自身利益的角度不敢去做腐败的事情,在我国《刑法》中,对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都有明确定罪量刑标准,最高能判处死刑的判决。巨大的风险为反腐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其次“不能”体现出了党内对腐败现象的监察和遏制,是反腐成果的直接提现。一有腐败现象能力及反映并做出处理,甚至能在事情发生前做到预知,将腐败的苗头直接扼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从上至,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的全面反腐行动,取得了卓越的“不能”的反腐成果。
最后“不想”,这就上升到了思想觉悟层面了,也可以说是反腐实现的根本,是一个终极的目标。只有树立清正廉洁的思想价值观,才能从源头上根绝一切腐败现象,所以大量开展清廉、反腐的教育活动势在必行,而且不仅仅是从政人员,要让这种反腐的“抗体”潜移默化中深入每一个人心中。
就目前的反腐阶段,“三不”都同样重要,只有三者共同推进,相辅相成,整个反腐进程就能产生叠加的推进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