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A: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是当前记分周期内有累积记分,且没有问答三中所述禁止情形。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Q: 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提高到18分? A: 不能这样理解。这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解。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已有的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Q: 学习30分钟可以申请1次考试,那么连续学习2个小时,可申请连续参加4次考试? A: 不可以。申请网上学习且学习满30分钟可以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申请补考两次,考试成功后减免1分。如需要再次申请减免记分,需再次申请学习考试。 Q: “学法减分”只减免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吗? A: 不是。“学法减分”与处罚途径无关,即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被记分,只要符合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都可以申请“学法减分”。 Q: 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累积记分分值已达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A: 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Q: 驾驶校车和驾驶私家车,驾驶人申请减免分值都一样吗? A: 不一样。驾驶公路客运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渣土运输车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申请减免分值不得超过4分(包含);驾驶这四类车型以外其他车型(包括摩托车)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申请减免分值不得超过6分(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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