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978|评论: 1

[民生杂谈] 平昌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31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昌县公安局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维护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发生,倡导文明祭祀,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现将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

通天汽车城至消防大队、信义大道、高速公路平昌出口,上城丽景至巴河水电、二丝厂、平昌二中、农场、华严社区东城国际,纪念碑三叉路至伯坚广场,钢圈厂至中医院、新华书店、县医院、轴承厂,中医院至三小、五联社等城区规划区域严禁焚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可在纪念碑三叉路至雪花坪、东城国际至李家沟、南河子汽车站至元山土兴,通天汽车城至坦溪方向等空旷地带焚纸烧香。提倡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方式。

二、加强防范

市民在焚纸烧香时,应远离山坡、树林和可燃物,并加强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必须烧完燃尽、待火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去。严禁损坏绿地、园林等公益设施。




三、严格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平昌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将组织人员对主城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管理。对不听从劝阻者,将采取强制熄灭和清除措施,并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酿成火灾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平昌县公安局

巴中市平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9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9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20-9-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的这些传统节日都失传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