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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届“最美川剧”摄影大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2020-08-31 18:59

浏览:9582 回复:3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届“最美川剧”摄影大赛的通知

一壶盖碗茶,一把青藤椅,一出老川剧。

  数百年来,巴蜀地区的川剧就这样咿咿呀呀的在观众中传唱。川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主成部分,具有巴蜀文化、艺术、历史、民俗等方面的研究和认知价值,在中国戏曲史及巴蜀文化发展史上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200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川剧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振兴川剧,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省第二届“最美川剧”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四川省第二届“最美川剧”摄影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四川省戏剧家协会、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承办:中国川剧网川剧论坛

  三、活动时间:

  1.参赛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评选时间:2021年1月1日—1月20日;

  3.公布结果时间:2021年1月21日。

  四、作品要求

  1.拍摄时间:2015年至今(过期作品不在评选范围);

  2.器材:相机、手机均可;

  3.规格:每幅作品不小于4M,JPG格式,数码作品;

  4.数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6-10幅,每人最多不超过10件;

  5.作品投稿方式:在川剧论坛发帖,标题统一为:【最美川剧】+作品标题。非川剧论坛网友可投稿至电子邮箱。作者需在帖内注明姓名、拍摄时间和地址。

  川剧论坛网址:https://cj.mala.cn/

  电子邮箱:372024732@qq.com

  五、征稿细则

  1.本次作品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

  2.由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人。最终评选出的入展作品将由四川省戏剧家协会、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颁发证书;

  3.本次大赛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出版、宣传、展示、展览、放映和网络传播等方面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机构有权在本活动的推广、推荐、宣传、传播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5.本次大赛末尽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组委会所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作品评审(分为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

  参赛作品上传后在网上公开展示,根据网友跟帖点评结果(数量)评选优秀作品,大众评审占总分30%;专家评审占总分70%。最后由组委会综合审定后公布结果。

  七、奖励和表彰

  1.评选优秀作品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七名、入选作品若干名,获奖(含入选)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30%;

  2.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选择时间在线下向广大市民进行展示,展示形式和地点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最美川剧”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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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wufusheng

发表于 2020-8-31 20:27

好活动、有川剧拍摄相片的摄友赶快投稿啊。

巴蜀皓月 版主

发表于 2020-9-2 08:22

蜀巴达人

发表于 2020-9-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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