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局在2013年7月落实<川办函〔2012〕184号>和巴中市配套文件<巴府办函〔2013〕31号>时,我们均仍在职并已完善相关表册资料,符合相关考核转正条件。但县教育局和学校未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将我们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同时无故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10月,导致我们年满60岁,无法考核招聘为正式教师,并丧失享受养老保险的第一次机会。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巴中市通江县17名截止2014年底超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在职的代课教师,平均为山区教育奉献了30—40个春秋一直到2014年底每月工资仅为500余元目前均已退休。 多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政府反映省市关于我们17名超龄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政策在通江县未得到落实的问题但每次上级部门均批转县教育局调查回复。我们在待遇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兢兢业业为山区教育奉献了我们的全部青春和热血,而今均已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无论是国家《劳动法》还是国家、省、市关于代课教师相关问题的政策文件又或者是我们对山区教育几十年来所做的贡献还是天理人情我们均应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仅仅因为当年县教育局局长新老交替,工作交接不及时相关部门缺乏沟通相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错过了政策实施时限导致我们老无所养病无所依这样的后果应该由县教育局承担,而不应该由17名为教育奉献了大半辈子的教师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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