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三队的队长罗常华一手遮天,不公开队里的帐目和对外租地合同,想要继续侵占村民利益!
尊敬的曾市长及市委其他领导同志:您们好!!
我是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三组的村民陈勇。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及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和村民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少受不法领导干部的侵害,这里我作为村民代表要以实名控诉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牌坊三队的队长罗常华一手遮天,不公开队里的帐目资料和对外租地合同,继续与上面的人串通一气,继续侵占村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敬请市长大人为我们作主!望严查严惩!!
一、不公开队里的对外租地合同,现要求公开。
这里所说的“对外租地合同”,主要是指2013年的“协兴园区内环线”租地合同和2018年的“湿地公园”租地合同。
(一)要求公开“协兴园区内环线”租地合同。
2013年,协兴园区刚一成立,就火速修建“协兴园区内环线”。这种运行公交的市政公路本来应当是征地建设的,结果协兴园区管委会、国土所和协兴镇政府却是租地建设。这其中,自然有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至于,究竟是什么目的,这里暂且不谈。这里,我只说一个现实的问题:在租地修这个“内环线”时,占用了我们牌坊三队三十余亩土地,时任队长(王大均)也去签了这个租地合同。但这个合同的具体内容,我们社员到现在都没有看到!
当时的队长(王大均)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没有将租地建设“内环线”的事要社员参与,也没有将这个租地合同拿出来给大家看。只是说,现在园区要修这个“内环线”,要占到我们队里的土地。对于租金的分配,则说是,占到谁家的(承包)地,就按占用的面积算;公摊面积的租金由大家来分。之前,王大均在分这个钱时,公摊面积的租金是按照全队有划田土的人口(205人)来分摊分配的,当时一年可以分130元一个的人。而罗常华在2017年接任队长过后,要将这个(公摊面积)租金按照全队所有的户籍人口(290多人)来分,不管有没有划到田土,只要户口在这里的都能分钱。结果分了多少呢?有田土的每人60元,没得田土的每人18元。这里,暂不说他这个与之前的分钱数额差了多少,也不说他是否有贪污,只是想请他将这个租地合同向社员公开。因为,既然是“租地合同”,上面就一定载明了租地合同最基本的信息,比如租用牌坊三队总的面积,包括耕地多少亩,非耕地多少亩,各自的租金是多少一年,以及租期多久这样的信息。他只要将这个“租地合同”拿出来让大家看清楚了,那对于每个人要分多少钱的事就很清楚了。
罗常华自2017年接任队长,相关的集体帐目资料也全部移交给了他。然而,都三年过去了,罗常华仍然没有公开这个应当公开的涉及全队社员利益的租地合同。以前的队长王大均故意不公开这个租地合同,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想趁机侵占村民的利益,进而一手遮天。罗常华现在继续不公开,也是要继续侵占村民的利益,继续一手遮天吗?
(二)要求公开“湿地公园”租地合同。
在2018年,协兴园区开建小平故里西溪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即湿地景区,或湿地公园),该项目业主是: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协力公司),规划用地1150亩;项目位于协兴园区境内,涉及协兴镇五一村、四新村、牌坊农业村和浓溪镇新民村。
2018年3月,协力公司与包括牌坊农业村3组在内的十多个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但这个租地合同,罗常华至今未拿出来给大家看。
在这个湿地公园开建前的租地动员会上,只是说要租用这个“内环线”以内的120余亩耕地给这个“协力公司”建湿地公园用。然而,在会后(3月2日)队长罗常华却私自通知了7个所谓的“代表”到村上去签了个“空白”合同,就将这个“内环线”以内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等非耕地)全部给租掉了。
我曾于今年7月1日到村委要求罗常华将这个租地合同拿出来给我看,他则说,“这个合同你不能看!”(有录音)我作为牌坊三队的一员,并且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为何不能看?
由于这个“湿地公园”与前述的“内环线”是连在一起的,现在已经开会说在将这个“湿地公园”和“内环线”报征了。然而,这个湿地公园和内环线租用我们队上田土的具体面积都不让村民知道,这难道是要去黑征黑分了,或者想到时通过减少公告面积来截留私分相应的征地赔偿款?
二、不公开队里的土地帐目和经济帐目,现要求公开。
(一)要求公开队里的土地帐目资料。
队里集体的田土面积与使用情况与这次的土地确权直接相关。
在1997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当时对土地的管理比较乱。当时,只是再次划分了田土(每个承包户人均划田38方,土19方,共计57方),集体并没有与社员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2007年时,上面才发了一个盖有“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公章,但无具体内容的完全“空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村组,让队长自己去填写,然后发给承包农户。而前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更是在2009年5月份才临时补造的一个。并且,后经证实,这个《合同》完全就是一个补造的虚假合同,是一个连最基本的承包地块与面积都没有的合同。
按照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一致。”的规定,承包农户的实际划田地块与面积应当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的承包地块与面积一致。问题就在于,这时的队长(王大均)就不让它一致,以方便自己谋取私利。就以我家为例,我家实际的划田面积是57方一个人,3个半人共计3.33亩,共有两块田,六块土;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上,根本就没有具体的承包地块和面积;在队长(王大均)手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却变成了1.78亩,一块田,三块土,并且上面列示的具体的地块名称和面积完全是根据他自己的利益需要乱写的。
2014年,当时的队长王大均在准备上报的用于确权的“摸底调查”资料时,也完全是他一个人全部代劳了,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同时也代所有的承包农户签了字。比如,他这时将我家的承包土地写成了2.21亩,只有1块田,土没得了。
2017年换届选举,罗常华接任队长。前任队长王大均自然也将他任上的集体资料、帐目这些转给了罗常华。
今年3月9日下午,我从土地确权公司的何某处得知,我家的承包地确权面积每人只有49方了,少了8方一个人。3月10日上午和下午,我两次去到村委找村主任谭廷术和队长罗常华,确认是不是队里每个人都是少了8方,并讨要说法。结果,罗常华说,全队所有的人都是0.82亩(即49方),他这是根据上任队长传下来的单子和土地证本本来确权的。并说,“原来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证上有些人家只有30多方一个的人,并且90%以上都是0.82~0.84亩。”他现在就是要将原来不一样的,修改成一样的(即统一成0.82亩)。还说,“我就是以这个本本为依据来确权的!!”
现在,罗常华既然公开说,他是根据上任队长传下来的单子和土地证本本来确权的。那就请罗常华将这些前任队长(王大均)传下来的单子和土地证本本拿出来让大家看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同时,将队里原来实际的划田面积的帐目明细,以及队里实际的土地总面积、承包地与“存量地”面积如实公开。因为,这些不仅与这次土地确权直接相关,同时关系到全队所有社员的切身经济利益。
(二)要求公开队里的经济帐目资料。
队里的经济帐目涉及到每个社员的直接经济利益。根据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对于“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应当及时公开;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村委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然而,队长罗常华则一直是独自把控队里的帐务、帐目,不让其他人参与。
这里,我就以2018年租地建湿地公园的租金算帐的事为例来说明。这个租地前3年的租金,完全是罗常华一个人算的,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算的,他也没有告诉大家总共租了多少地,是些什么地,各自的租金是多少,共涉及多少人,要怎么分这些租金等。他只是一个人算好了,就叫大家去领钱。并说,“不管租没租,钱都拿下来了,明天就要进场推田土了~”而队里的农民大都狭隘自私,只知道领钱,也就没多想,就去领了钱,盖了手印。
后面,他又说,租地范围内的乡级公路没有上报,没有租金。也就是说,先前让村民所领的那三年租金中并不包括这部分乡级公路的租金款。但由于罗常华自始至终都没有向大家讲清楚这个帐是怎么算的,因此,这段(占地每人2方的)乡级公路是不是真的没有上报,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也就是说,他有没有贪污,也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了。
这里,我作为村民代表要求队长罗常华公开队里的经济帐目,给村民一个交待。
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知情权。牌坊三队的每个社员都有权知道这个租地合同的具体内容是怎么回事,有权知道队里的具体土地帐目和经济帐目情况,因为这些都涉及到每个社员的切身利益。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队长罗常华不但不公开这些合同和帐目资料,而且还很拽!经常挂一句话在嘴上,说什么“如果我违法了,你可以去法院告我!!”
一个小小的队长敢这样一手遮天,肆无忌惮地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的事?这显然是他得到了上面的人的授意授权,并承诺他多少利益,同时他认为村民们拿他们没办法,奈不何他们。即是说,在这些事上,他和协兴国土所、协兴镇政府(牌坊村办事处)、农安局、牌坊村委、土地确权公司等部门相关人员是串通一气的。否则,他是不敢的,因为他不过是一个具体办事的小角色而已!
这事如果经曝光后,队长罗常华仍然不肯公开这些租地合同与帐目资料,只能说明他想继续一手遮天;同时,也说明他心里有鬼,有见不得光的事!!同时,他这也是在继续侵犯村民的知情权。这时,牌坊三队所有的村民都有权进行公开举报。
现在,我将这个情况如实地反映出来,希望广安市委领导能够足够重视,并指派专职部门和人员下来调查,严肃处理!希望能够依法依规保障我们村民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村民的土地收益,让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再被这些不法领导干部继续侵害!!
责任申明:
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此慎重声明:我对自己在“麻辣论坛”这一社会公众平台上所讲的每一句话负责。
另外,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支持政府合理合法的建设。但是,我坚决反对部分领导干部或者其他人员借用政府的名义,欺压百姓,抹黑政府的行为。
控诉人:陈勇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