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网友评理:是不是高坪区法院航空港法庭法官何凤军非法剥夺了被告委托代理人的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2019年10月高坪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上通知:“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应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在去年10月份,被告代理人到高坪区法院递交诉讼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问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提交近亲属的证明,法庭书记员明确告知:无需委托代理人与被告之间的近亲属关系证明,有《授权委托书》即可。此外这个案子中法院的传票全部也是由法庭通知被告代理人领取。
第一次开庭和第二次开庭,高坪区法院均未要求当庭提交父子关系证明,被告代理人余力、余智凭《授权委托书》参加庭审诉讼活动。2020年5月9日本案第三次开庭时,法官何凤军突然要求委托代理人余力、余智2人必须当庭提交父子关系证明。法官何凤军当庭将两名代理人驱离被告代理人席位,进行缺席审理。请问何法官:哪家王法给你权力,你说代理人合法就合法,不合法的也合法;你说代理人不合法就不合法,合法的也不合法。请问高坪法院:这个民事案子的三次庭审,是法官明知故犯纵容和包庇非法代理人非法参加前两次庭审,第三次是代理人合法参加庭审。还是法官明知故犯纵容包庇非法代理人参加第三次庭审,前两次是代理人合法参加庭审。请网友们评理:是不是法官何凤军利用职权非法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缺席审理,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诉讼权利。
而在2020年1月10日开庭准备工作中,原告的3名代理人中仅是律师樊荣1人未到庭,法官何凤军以原告律师未出庭为由,宣布不开庭,改日开庭审理,哪家王法给何凤军法官随意开庭和不开庭的权力。在法官何凤军眼中原告、被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不平等的,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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