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行李箱绊倒致67岁王女士死亡的案件。在去年的三月份,在北京火车站的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受伤,王女士15天后在医院去世,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并将其起诉至法院索赔62万多元。在近次的庭审中刘女士一方认为当时王女士在进站口逆行才导致被绊倒,刘女士正常进行排队没有任何过错,该案未当庭审判。
原告代理律师,吴律师表示:“原告承认死者和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我们没有完全推卸自己的责任。所以原告主张了百分之六十的责任,最大的一块是死亡赔偿金。”并表示被告刘女士当时未避让拉行李箱动作存在问题,导致老人被绊倒,理应担责。
行李箱主人刘女士的代理律师否认存在过错,称刘女士当时正常排队,死者着急没看路被绊倒,是家属未及时送医耽误了病情。目前双方正在等待一审判决。该事件一经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就是在论证碰住拉杆箱,箱子主人要不要负责,首先拉杆箱主人是在等待进站并没有任何违规操作,并且现场也不拥挤,可老人却偏偏自己往行李箱上挎着走,走不过就摔倒了!不管原告律师怎么瞎诌,有视频为证!还有网友表示,我想说一下,拉杆箱是个死物,老人没看到,绊倒了,最终不治身亡,家属追责。如果是个小孩,老人没看到并踩踏至小孩死亡,我想问一下,原告律师,你又该怎么看待呢?难道是嫌大人没有拉好孩子吗?不管怎说人都要为自己走的每一步负责。既然你走了这一步,就要为你走的这一步负点责,不要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
其实这个案子的并不在于刘女士带拉杆行李箱排队等待进站本身有过错,也不在王女士走路跨越行李箱有过错,而在于是凭什么分析认为王女士自己跨越行李箱未能跨过而摔倒属于行李箱有过错,有些人一见钱眼就绿了,心就黑了。由于长期的司法不公,法向不法让步“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才是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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